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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601916)(02016)发布公告,该公司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A股配股”)方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原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授权等事项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
本次A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4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的发行人A股总股本167.15亿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共计可配售A股股份总额为50.14亿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浙商银行现有A股总股本167.15亿股,全部有权参与本次A股配股发行。
本次A股配股对全体A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A股配股价格为2.02元/股,A股配股代码为“760916”,A股配股简称为“浙银配股”。
本次A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上清算日,即2023年6月15日(T+1日)至2023年6月26日(T+6日),公司股票停牌;2023年6月27日(T+7日)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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